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2年9月2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1 |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79,178,695 |
12.50% |
2 |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406,276,871 |
7.48% |
3 |
国家开发银行 |
352,750,881 |
6.49% |
4 |
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
311,220,951 |
5.73% |
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
273,312,196 |
5.03% |
6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
238,910,156 |
4.40% |
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
210,660,721 |
3.88% |
8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26,122,451 |
2.32% |
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
121,176,175 |
2.23% |
10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81,112,561 |
1.49% |
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1 |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79,178,695 |
12.50% |
2 |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406,276,871 |
7.48% |
3 |
国家开发银行 |
352,750,881 |
6.49% |
4 |
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
311,220,951 |
5.73% |
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
273,312,196 |
5.03% |
6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
238,910,156 |
4.40% |
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
210,660,721 |
3.88% |
8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26,122,451 |
2.32% |
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
121,176,175 |
2.23% |
10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81,112,561 |
1.49% |
注:1、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2、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比例”为其持有无限售条件股数占公司无限售条件总股数之比。
三、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2年9月28日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