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更正业绩预告(快报)案例
2022年7月15日,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2022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4,000万元至6,000万元。7月26日,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预计2022年半年度净利润为-3,000万元至-1,500万元。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两次披露的业绩预告差异金额较大、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未按规定及时修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四部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半年度业绩预告补充公告应不晚于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和第5.1.3条的规定。
处罚情况: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对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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