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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2-01-06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2- 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14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盐湖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简称邮储银行青海分行)以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形式告知公司,邮储银行青海分行于20211231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盐湖股份17,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68,180,156,占公司总股本的4.94%,不再是盐湖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东。

2、邮储银行青海分行与盐湖股份的其他股东无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变动并非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邮储银行青海分行不存在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3、上述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盐湖股份于202112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邮储银行青海分行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0,8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202214日盐湖股份收到邮储银行青海分行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邮储银行青海分行于20211231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7,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本次变动后,邮储银行青海分行持有公司股份268,180,156股,占总股本4.94%,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住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30号邮储银行青海省分行

权益变动时间

20211231

股票简称

盐湖股份

股票代码

000792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1,774

0.33

  

1,774

0.3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8,592.02

5.26

26,818.02

4.9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8,592.02

5.26

26,818.02

4.94%

有限售条件股份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邮储银行青海分行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形。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