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解决方案揭榜挂帅单位的公告
2021-08-03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是青海省属大型上市国有企业,主要从事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公司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是中国的钾肥工业生产基地,拥有察尔汗盐湖采矿权。
(二)意向揭榜单位将填写完成揭榜申报书和揭榜资质证明材料等纸质资料,一式5份提交至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科技研发中心,电子版(word及PDF)发送至指定邮箱,由中心完成资料形式审查工作。
(三)中心完成审核后,由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开展评审,择优选取揭榜单位。
揭榜单位可为有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或其组成的联合体,且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综合能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能针对发榜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性方案。
(二)牵头揭榜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牵头揭榜单位和参与单位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做到经费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70%。
(一)由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通过“揭榜挂帅”的方式引进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进行联合攻关,或技术引进。
(二)由公司与揭榜人(单位)进行磋商交流,达成共识后,双方签订协议,开始任务攻关。
项目完成后,由揭榜人提出验收申请,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专家联合提出单位(人)共同验收评价,验收评价以取得的实际应用效果为主。